咸寧網訊 通訊員紀軒報道:17日,市紀委通報4起黨員干部責任意識不強、履責不力典型案例,多名干部受處分。
通山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副指揮長兼流調、隔離和消殺專班主任吳柏林,縣衛健局黨組成員、計劃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流調、隔離和消殺專班副主任阮仕虎對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工作重視不夠、領導不力,信息傳遞和協調工作遲緩,造成密切接觸者未及時集中隔離;通山縣南林橋鎮黨委書記方聲果對密切接觸者采取集中隔離措施不主動,工作推進滯后,造成不良影響。2月2日,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免去方聲果通山縣南林橋鎮黨委書記職務;2月15日,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給予吳柏林、方聲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市紀委給予阮仕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分別受到相應處分。
咸安區雙溪橋鎮黨委書記李偉、雙溪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劉志廣落實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屬地管理責任缺失,“三包一”包保措施流于形式,值守卡點查驗不嚴,致使雙溪橋鎮梅岐村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黃某脫離居家隔離觀察管控自行到醫院就診,并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隱患。2月15日,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給予李偉、劉志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分別受到相應處分。
通城縣雋水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吳雄文落實上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對已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和平社區疏于管控,對該社區6名武漢返鄉人員未排查登記,造成不良影響。2月3日,經市委組織部研究,提名免去吳雄文雋水鎮政府鎮長職務;2月4日,通城縣委免去吳雄文雋水鎮黨委副書記職務;2月15日,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給予吳雄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分別受到相應處分。
咸寧高新區橫溝橋鎮黨委書記王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組織領導不到位,對轄區內與武漢返鄉人員有密切接觸人員管控不力,存在感染風險,造成不良影響。2月2日,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免去王波咸寧高新區橫溝橋鎮黨委書記職務;2月15日,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給予王波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分。
編輯: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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