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吳文娟、通訊員王煥斌、吳杰鵬)哄抬物價,銷售未依法注冊、無合格證明文件口罩,嚴懲不貸。2月5日,省市場監管局曝光9起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加強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重點民生商品市場監管,從嚴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場秩序。
1月21日至2月5日,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立案查處各類防疫用品及重點民生商品案件289件,其中移送公安機關案件8件。對行政處罰案件,如果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將進一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哄抬價格者,重拳出擊。1月26日,荊門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對荊門市老百姓大藥堂連鎖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查明當事人于1月21日以進價9元至9.9元購進一次性口罩8000袋,分別以28元、29元、49元售出。執法機關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5.58萬元,處罰款46.73萬元,罰沒款合計62.31萬元。鄂州市吳都醫藥有限公司、湖北華方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金秋大藥房、湖北太白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益仁店、老河口市仙人渡劉明福藥店因銷售口罩產品哄抬價格,均被執法機關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欺詐消費者,嚴懲不貸。1月28日,咸寧市市場監管局對中百倉儲咸寧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博仁分店進行執法檢查,查明當事人于1月23日至28日,將其所銷售的“兩頭烏”土豬肉商品上調零售價,上漲幅度平均為34%,個別甚至上漲50%。同時,當事人在此期間銷售的“兩頭烏”土豬肉商品,實則是從十堰購進的其他品種豬肉,誤導消費者。執法機關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合計168159.35元。
此外,赤壁市心連心大藥房天驕店銷售未依法注冊、無合格證明文件口罩產品;洪湖市新堤小黃超市銷售無廠名廠址口罩產品、哄抬價格;宜都信誼大藥店銷售假冒口罩產品,都受到嚴厲處罰。
編輯: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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