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你知道這是什么節日嗎?
沒錯!
它就是
消費者權益日!
Q1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
每年的3月15日都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的。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2021年是第39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Q2
向消費者提供信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搜集消費者的意見并向企業反饋;
打造輿論,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形成輿論壓力,以改善消費者的地位;
參與國家或政府有關消費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費者行政體系,處理消費者問題;
成立消費者團體,確立消費者主權;
加強消費者國際團體及合作。
Q3
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
Q4
一是依法履職,筑牢消費市場健康發展基礎。
二是找準痛點,滿足消費升級安全新需求。
三是打通堵點,暢通消費助力經濟循環。
Q5
一是凝聚社會力量,推進協同共治,筑牢消費安全社會基礎。
二是加強理論研究,推動制度完善,筑牢消費安全法治基礎。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提升維權效能,筑牢消費安全救濟基礎。
四是強化消費教育,加強消費引導,筑牢消費安全市場基礎。
Q6
創建消費安全放心主要內容包括:消費場地場所、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不含安全隱患,從事特殊行業的單位及從業人員,具備法定資質和從業資格;2年內無安全、環境污染和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等事故;人體健康、生命安全保障制度切實可行;安保措施具體到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科學得當。
創建消費質量放心主要內容包括: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和管理規范;商品的進貨查驗、下架退市、銷毀等質量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處置和“三包”等制度、規定落實到位;商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時有效;當年無屬于企業自身責任而引發的質量投訴和有關部門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
創建消費價格放心主要內容包括:確保消費者價格權利的實現,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以及價格干預措施、價格緊急措施等法定價格措施;按公平、合法和誠信原則制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落實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倡導明碼實價;近2年無操縱價格、價格壟斷、價格欺詐、變相提壓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創建消費服務放心主要內容包括:提供的服務內容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有比較系統、完善和適合本單位特點的服務管理制度;及時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義務;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無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創建消費維權放心主要內容包括:自覺履行消費糾紛和解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有規范的消費糾紛和解工作制度和專(兼)職工作人員,應確保投訴舉報渠道暢通,當年消費投訴和解率不低于85%,有投訴處理記錄。
Q7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Q8
如果商家在銷售商品時有欺詐行為承擔什么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